一、示范基地:
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区域协作中心作为区域协作组强迫症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其专业等级满足以下条件1可由协作组全国协作中心授牌成为“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区域示范基地”,区域协作组内协作单位专业等级满足下列条件,也可获得授牌并可参与每4年一次的区域协作中心轮选,或向全国协作中心申请成为区域协作中心。
(一)示范基地人员要求:
(1)中心至少拥有1名接受过强迫症专业化诊疗基础及进阶培训认证的精神科医师;
(2)至少拥有1名独立的接受过强迫症专业化诊疗基础及进阶培训认证的认知行为治疗领域的心理治疗师;
(3)至少拥有2名接受过强迫症专业化诊疗基础及进阶培训认证的神经调控治疗领域专业医师;
(4)核心医师及心理治疗师是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成员
(二)示范基地设施要求:
(1)独立的个体治疗室,具备精神科住院病房或日间治疗场所;
(2)具备为强迫症患者及其家属宣教的场所;
(3)具备能进行家庭访谈的咨询和(或)治疗室;具备团体治疗室;
(4)能提供强迫症状相关的模拟物品(例如污染物品等),以便患者进行暴露训练;
(5)如果涉及儿童患者应能方便获得儿科其他专科医疗服务。
(三)示范基地诊疗评估要求:
(1)具有强迫症评估的方案(符合《中国强迫症防治指南》)
(2)应具备为患者提供实验室或影像学相关检查的条件,或者至少能通过方便的途径将患者转介至临近的实验室进行相关检查
(3)具有强迫症家庭评估能力;
(4)具备儿童强迫症评估能力;
(5)侵入式神经调控技术应用术前评估标准;
(6)有患者转入治疗中心和转介到其他治疗机构的标准路径。
(四)示范基地患者管理要求:
(1)详细记录既往治疗;
(2)能够提供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神经调控治疗;
(3)具备儿童等特殊人群强迫症治疗能力;
(4)能够建立随访数据系统并分析患者预后。
(五)示范基地学科建设要求:
(1)能够以诊疗中心名义组织及参加国内外强迫症学术交流活动。
(2)加入强迫症协作网或相关协会。
(3)积极开展强迫症的科研活动,并在专业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4)能够组织并参加针对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员的教育与教学活动(包括科普宣传)大于4场/年。
(5)能够开展强迫症规范化诊疗培训,针对周边区域有强迫症诊疗的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
(6)建立区域临床活动数据库(如:每年患者就诊人数、每年新发患者人数、治疗有效率及缓解率等)。
(7)积极推进强迫症神经调控技术验证及应用,年诊治强迫症患者(门诊与住院)不少于3000例,DBS常规程控治疗案例不少于20例。
二、示范单位:
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各区域协作单位专业等级满足下列条件1可由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全国协作中心授予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示范单位授牌。
(一)示范单位人员要求:
(1)中心至少拥有1名接受过强迫症专业化诊疗基础及进阶培训认证的精神科医师;
(2)至少拥有1名接受过强迫症专业化诊疗基础及进阶培训认证的神经调控治疗领域专业医师;
(3)核心医师及心理治疗师是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成员
(二)示范单位设施要求:
(1)独立的个体治疗室,具备精神科住院病房或日间治疗场所;
(2)具备为强迫症患者及其家属宣教的场所;
(3)具备能进行家庭访谈的咨询和(或)治疗室;具备团体治疗室;
(4)能提供强迫症状相关的模拟物品(例如污染物品等),以便患者进行暴露训练;
(5)如果涉及儿童患者应能方便获得儿科其他专科医疗服务。
(三)示范单位诊疗评估要求:
(1)具有强迫症评估的方案(符合《中国强迫症防治指南》)
(2)应具备为患者提供实验室或影像学相关检查的条件,或者至少能通过方便的途径将患者转介至临近的实验室进行相关检查
(3)具有强迫症家庭评估能力;
(4)具备儿童强迫症评估能力;
(5)侵入式神经调控技术应用术前评估标准;
(6)有患者转入治疗中心和转介到其他治疗机构的标准路径。
(四)示范单位患者管理要求:
(1)详细记录既往治疗;
(2)能够提供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神经调控治疗;
(4)具备儿童等特殊人群强迫症治疗能力;
(5)能够建立随访数据系统并分析患者预后。
(五)示范单位学科建设要求:
(1)核心医师及治疗师能参加国内外强迫症学术交流活动;
(2)加入强迫症协作网或相关协会;
(3)积极开展强迫症的科普活动大于4场/年;
(4)建立单位内临床活动数据库(如:每年患者就诊人数、每年新发患者人数、治疗有效率及缓解率等);
(5)积极推进强迫症神经调控技术验证及应用,年诊治强迫症患者(门诊与住院)不少于1000例,DBS常规程控治疗案例不少于10例。
三、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示范基地/示范单位退出标准
(一)授牌期满:强迫症神经调控协作组-示范基地/示范单位授牌有效期为3年,授牌期满,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可自然决定退出,继续挂牌需全国协作中心评估决定。
(二)提前退出:若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退出,需上报全国协作中心,通知专家委员会评定退出
(三)专业等级评估不达标:协作组可能定期对挂牌单位进行诊疗中心专业等级评估,若挂牌单位持续不执行职责,或专业等级不达标不能作为示范基地/示范单位
参考文献
[1].Zhang N中国强迫症诊治中心建设标准. 中华精神科杂志, 2019 ,52(3):171-174.